答:申报材料严格按照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粤人社规〔2016〕5号)附件2《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(试行)》准备。其他要求如下:
1.资历年限计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;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1年8月31日,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、学术成果、学历(学位)等,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。
2.参加并完成援藏、援疆、省“三区”人才支持计划等政府(含组织、教育等部门)安排支教任务累计达2个学期以上的教师,等同于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。
3.在职称评审工作中,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,髙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,预备技师(技师)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。
原文标题:教师职称评审根据哪份文件内容准备申报材料?
文章来源:www.gdyunan.gov.cn/ynxrmzf/zmhd/dwzsk/wtjy/content/post_1461449.html